
高端公務員的「特權」日常:法律只是參考,加薪還看資產分配
最近,高端公務員的世界頻繁登上媒體版面,引發社會對公務倫理與權力分配的深思。日前,一名徐姓檢察官因受招待豪華日料而引發爭議。他找了三個同事,一行共八人,享用了價值近 6 萬元的餐點,換算下來一個人吃了 NTD 7,337,遠高於公務倫理規範的 3,000 元上限。令人震驚的是,席中還包含了最近落跑的重量級政治人物。

法律與規範的差別待遇
據報導,受邀的其他 3 名檢察官最初都以為是由徐姓檢察官買單,這意味著他們都承了徐檢的情,事後才知道其實是由他人慷他人之慨。面對外界指責,徐姓檢察官認為接受招待不足以影響公正形象,並稱 3,000 元的倫理規範是不合時宜的。他甚至舉例現今婚宴平均一人也超過 3,000 元,認為這樣的認定標準會使全國 1,400 個檢察官深陷危機。
對此,法務部則表示憤怒,「痛批徐企圖以個人主觀價值否定現行法規,偏差認知已久且毫無真誠悔過之心」,並建議量處罰俸 6 個月以彰顯司法廉潔。然而,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訴審卻認為檢察官態度「難謂惡劣」,最終判處罰俸 2 個月,駁回了法務部的上訴。
高官的自利思維與基層的無奈
這樣的高官優遇現象並非個案。先前也曾發生過監委私用公務車事件,這顯示出高端公務員平日似乎不怎麼需要遵守公務員規範。有些時候,就算出了事也會有人幫忙解套。即使檢察官和監委的月薪高達 15 萬至 20 萬,出了事可能只要罰錢或道歉就沒事。


在最近討論的公務人員加薪問題中,更突顯了這種矛盾。銓敘部長雖然反對大家都用「定額調薪」的方式(不論高低職等皆加同額薪資),因為長期下來會縮小不同職等間的薪資差距,這不符合工作職責差異性的待遇功績原則。但大家心知肚明,大官想要的是按百分比調薪。例如,初考薪水 35,000 元加 6% 約加 2,100 元,但大官薪水 15 萬也加 6% 等於加 9,000 元。9,000 元大於定額的 5,000 元,對大官來說按百分比調薪當然是更好的選項。
社會結構的 M 型化與最後的勉勵
雖然官方承認初考薪水低,甚至低於行業平均,但談到要加薪卻主張初等可以加少一點,高考多加一點,大官加很多。銓敘部作為薪資業務的主管機關,部長月薪 20 萬以上,對基層員工指手畫腳,卻永遠不會理解基層公務人員的辛苦與掙扎。
有人說現在社會是越來越往權力傾斜,其實這無關誰執政(雖然監委跟部長是選派的),而是像財富分配一樣會越來越 M 型化。大家會看到社會總財富一直增加,但中間的那群人覺得自己越來越窮。權力分配也是一樣越來越不均,初等考試及格的人資源會越來越少,高考的人更有動力往上爬,並且爬到高處後越來越不會考慮基層公務人員。只能勉勵大家想辦法往上爬,資產多增加一點,職位再升高一點。成為既得利益者後,就不會覺得制度不公平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