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為什麼我們要懂公眾語言》ー應該要面向公眾的語言,卻總造成各說各話的局面,到底公眾語言有什麼問題?

這本英文書名是:Enough Said: What’s Gone Wrong with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?/無須多言,公眾語言出了什麼錯。

翻譯成《為什麼我們要懂公眾語言》總覺得不夠到位,這是一本批判的書,雖然裡面舉了很多古今中外的實例,但它可沒打算教你怎樣聽懂公眾語言。
書的開頭,先用一個歐巴馬健保裡的小條款,原意是讓有安樂死需求的人,可以透過法案裡諮詢專家,而且費用由政府負擔。看似對人民有益無害的提案,最後卻引發了政治風暴,法案本身也胎死腹中,為什麼?
 
一切都是從一個評論開始,隨後共和黨加入猛攻後,整個條文變成由一群專家決定一個人的生命能不能延續。
 
本來是病患主動找尋生命終結的可能性,搖身一變被動接受專家們的指導。之後「死神條款」、「死神陪審團」的名稱更是生動的跳進每個選民心中。不管倡議者怎麼說,公眾還是寧可相信陰謀論。
 
※公眾語言的第一個病徵:不信賴感。
 
本來公眾語言是該面向群眾,不論目的是說服、解釋、事實陳述、行動呼籲等,都需要對象的信任度,而長期使用「修辭」就造成了不信賴感。
 
但不信賴感是否合理,政府單位掌握了眾多一般人無法觸碰的事實,如果不相信政府提出的說法,轉而相信其他未必要更可靠的消息來源,怎麼說都不是理性的行為。
 
但是什麼造成了不信賴感?政客?媒體?教育體系?
 
這也是信任崩解的特徵:大家都覺得別人該負責。
 
※公眾語言的第二個病徵:科學的權威不見了。
 
科學是經過科學家嚴謹的驗證提出,再由同儕審查過後得出的結論,任何人都看得出來,這跟你我或其他評論家花一兩個小時寫出來的論點不能相提並論。
 
如果大家不在乎科學,那每個人都是專家,誰也別想說服誰。
 
但從氣候變遷、疫苗施打的例子我們可以發現,有時候科學的鐵證也無法說服所有人,甚至是絕大部分的人。
這問題出在三個面向:
 
①人性喜歡陰謀與掩蓋的真相:
人都喜歡謎團,更喜歡眾人皆醉我獨醒,所以科學的論證、相信的人數都不重要,只要我覺得合理就好。
 
②名人的光環:
名人知道怎麼講能讓人聽進去,科學家則不然,因此科學的份量無法轉化為影響的人。
 
③媒體的平衡報導:
平衡報導是為了讓報導不致太偏頗,但在科學的權重不是記者可以辨認的,所以便宜行事的做法,就是不管科學的權重。換句話說,經過多年實證的科學結論,與名人的隨興推特,在報導中是一樣重要的。
 
綜合上述三個面向,我們可以看到少數有社會責任的媒體,已經設法在改變這個運動狀態,例如有些媒體已經不再刊載氣候變遷懷疑論的論點。
 
但這反而使陰謀論的說法甚囂塵上,原本抱持懷疑論的群眾,反而更加深他們的看法。
 
※公眾語言的第三個病徵:自助餐的盛行
 
最明顯的就是戰爭了,從這次俄烏戰爭我們也看到,不論哪方都提出了不少自相矛盾的消息,大家都是為了大義而戰。
 
俄羅斯不會承認自己是「入侵」,而同時也宣稱烏克蘭想加入北約的行動,才使俄羅斯不得不採取行動。
 
這種情況從古至今已經發生了不少次,其實說穿了,只要是戰爭,參戰國一定是基於國家利益而戰,例如美國反恐戰爭並不是為了全球的安全,而是他們本來就是恐怖份子的頭號目標;英國加入伊拉克戰爭,可能因為他們也是名列前矛的目標,又或者是在各方面依賴美國,不得不隨之參戰,總之不是因為兄弟情誼。
 
就因為戰爭殘酷到說不出口,許多原因也跟「正義」沾不上邊,於是主事者只好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藉口,但這就引發了更多懷疑。
 
就算是在太平盛世,我們也隱約發現許多政客在台上講的,明顯有避重就輕,按自己的目的去解釋數據,這也造成公眾的不信任感。
 
作者認為,要解決公眾語言的不信任感,首先要先開誠佈公,即使這不是條好走的路,但也非走不可。
 
這也是為什麼像美國的川普、或英國的強生、柯文哲甚至烏克蘭的澤連斯基等非典型的政治人物能夠上位,因為大家早就看膩了傳統政客的道貌岸然。
 
大家深知沒人是聖人,如果真的這麼完美,一定是裝出來的。所以對傳統政客會更加嚴格檢視,反正如上述非典型,容忍度就高很多,雖然他們滿是可見的缺點,至少很真實。
 
講到言論自由,首先要先講到1988年印度裔英國作家薩爾曼·魯西迪小說《魔鬼詩篇》,作者因為這本書而伊朗總統宣布處死。最後也不少人,包含了出版商、翻譯者等等與本書有關的人遭到暗殺(作者則逃過一劫)。
 
為什麼會被「處死」呢,因為這本書被指褻瀆了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。
 
這應該是言論自由最極端的反例了,因為不喜歡一個人的言論,所以就要讓那個人消失,那本書也得消失,任何幫助那本書的人也沒資格存活。
再看看另一個例子,2015年發生在法國的查理週刊,因為畫出一系列諷刺穆罕默德的漫畫,被2名聖戰士闖入造成12死11傷的慘劇。
 
看到這裡,相信不會有人覺得言論自由不需要保障,畢竟任何人都有權說出自己的看法,這是普世價值吧!
 
再看看查理週刊之後姆巴拉的遭遇吧,他是一位法國喜劇演員,一向給人一種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感覺,就是像台灣不時會出現,總是用誇張言詞搏版面的網紅之類的那種人。這位姆巴拉之前的話語也引發了多起爭議。這次他在公開平台表示自己很是同情查理週刊事件中的聖戰士,結果被以「同情恐怖主義」罪名遭到逮捕。
 
你是不是跟我一樣有點混亂了,所以任何人都有權說出自己的看法,不需為自己的認同道歉,這句話裡的「任何人」指的真的是任何人嗎?還是說是站在「正確面」的任何人?
 
如果你覺得開先知穆罕默德的玩笑的自由應該被保障,那講幾句死亡漫畫家的閒言閒語怎麼就不行呢?用鎮壓言論來保障言論自由合理嗎?
 
言論自由本該是弱勢族群取得話語權的最佳管道,沒人能禁止任何人發表意見,只要你言之有理,你的話一定傳得出去。但現在卻變成強勢族群制定了「言論自由」的規矩,有些觀點是受言論自由保障的,另一些則應該被禁止。
 
我們可以認同,有些言論是有危險性的,例如涉及暴力、犯罪的仇恨言論,在恐嚇罪裡令人心生畏懼的定義上,我們知道這些言論已經是犯罪行為,自然應該被禁止。
 
但有一些雖然惡劣但未及犯罪的呢?像是發佈未經證實的消息、批評某個族群、某個政治傾向的人,這些言論如果都需先經過審查,不禁讓人覺得在言論自由外被築起一道高牆。
 
又是誰有資格審查這些言論呢?這類言論的特點就是定義不清,你不可能在網路上建立所謂的「屏蔽詞詞庫」,好吧某些地方有。但所有這類「敏感詞」,一定是人為決定的,也就是言論自由的範圍是由部分人士定義。這代表什麼?朕給你的,才是你的;朕不給你的,你不能搶。
 
也許你會說,難道我們就放任所有不涉及犯罪的仇恨高談闊論?讓不道德的言論在社會滋長?讓假消息滿天飛?讓少數族群蒙受言語暴力?我們要這樣看著這些發生而什麼也不做嗎?
 
首先,因為擔心假消息或是歧視言論會影響整個社會,是對社會大眾的輕視,認為社會大眾沒有足夠的智慧明辨是非。再者,沒有人有「不容冒犯」的權利,你不喜歡這些言論,能做的就是別去聽它,或是勇敢挑戰它,而非讓它在社會消失。最後,以上種種都是社會現存的問題,不提出來不代表不是問題。只有在它們被提出來討論後,才有機會改善。
 
但我們現在社會,已經過份推崇「政治正確」,似乎只有「大家」認為對的話才能說出口,這裡的「大家」,當然不是所有人一致認同(因為事實上不可能發生)。說穿了就是掌握話語權、社會中的強勢族群所認同的。
 
言論自由的最大敵人,就是有些人,可能是政府官員、熱中政治的學生、網路的鄉民或中國的中央政治局,他們都堅信自己是對的,而其他的言論已經被證明為非,根本不該出現。
 
這種畸形的自由,即使讓多數人感到舒服,但根本稱不上自由。我們最該奉行的是那句名言:「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,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」
三明治先生
三明治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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