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疫情爆發我還不保防疫險,因為我注意到三個細節

最近疫情大爆發,防疫險的保險員又活躍起來了,其實我去年也有保防疫險到5月中到期,今年本來也有打算投保,但看了保單後決定還是pass了。你也想規劃防疫險嗎?可以先看看我為什麼不買再做決定喔。

首先要先聲明,我在上個禮拜就po文支持共存了,所以對我來說確診並不是一個可怕的事,而且正常的保險應該是保障突如其來,會讓你生活大受影響的狀況,即使是像之前傳出 的自費隔離14天要花近十萬的狀況,也應該由生活準備金去支應(而且隔離天數只是逐步調低)。
那你可能會問,如果是這樣,你去年為什麼又要買防疫險呢?首先,去年投保時我連第一劑都還沒打,而且當時流行的是重症率更高的Delta株,所以總歸一句,時空背景不同;第二,確診3萬隔離1萬雖然不多,但我當時看隔離政策雷厲風行,認為即使我身在鄉下,還是有機會被隔離;第三,綜合考量之下,保費620的C/P值還算不錯。
所以你可能看得出來,我買防疫險根本不是「保險」的用途,反而更接近「樂透」。主要就是覺得花點小錢,在疫情籠罩的情況下有個小確幸,至少在真的被接觸、感染時,還能有點值得欣慰的事。
市面上一般的防疫保單,應該都不外乎法定傳染病的確診、隔離的相關補貼,但值得注意的是,法定傳染病分了五大類,而covid-19是第5類、最高級的傳染病。同為第5類的還有H1N1、伊波拉、黃熱病等等,在盛行率的考量下,除了covid-19以外,不太會因為擔心確診而投保。
至於1~4類的法定傳染病,我認為在嚴重度或盛行率也都不高,而且以我原本的國泰保單為例,1~4類的理賠只有1/10,也就是幾千元,一般的實支實付可能還更泛用一點。
今年原本保險業務員印了承保內容(也就是保單第一頁),相較於去年寫的是「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(第1~4類傳染病為保險金額之10%)」,今年只剩「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」,經詢問表示今年不分1~4類,一律用保險金額理賠。但在我堅持之下,拿到條款後上面明顯寫的是1~4類只有10%。
除了保險員的不專業外(據稱還跟裡面同事確認過,結果還是錯的),明明去年寫得很清楚,今年卻把大家會注意的承保內容刪減,這動作也是讓人覺得不太舒服。
這次的保費由620調整到965,除了保費大漲了超過50%以外,到底在政府已經喊出共存(或類共存、新台灣模式)的情況下,covid-19是否能在第五類的法定傳染病佔有一席之地,就讓人存疑了,而花了965的保費,如果只是為了第四類的3000元理賠,還是一樣,實支實付就有了。
另外在隔離的政策也可能有所改變,未來勢必要減少匡列,而保單條款寫得很清楚,隔離是不包括確診後的隔離治療的,所以如果未來走到不匡列的方式,隔離的理賠基本上也是領不到的。
本來我在揪結今年新的突破性感染保險,保險金額5萬元。同樣的,先翻到後面去看條款,規定是確診前180日有接種過疫苗才理賠。
相信你一定也注意到了,突破性感染的機率本來就低,國外研究只有0.2%左右,台灣統計甚至還更低;另外,第四劑疫苗到底什麼時候開放還不清楚,如果真的流感化可能變一年接種一次,那保障就剩半年;最後,同樣的問題,如果降為第四類以下法定傳染病,理賠也只剩5,000。
根據金管會統計,截至3月底各保險公司的防疫險保單收入約10億,理賠約5億,可見這保單本來就是有利可圖了,但今年度不只保費調整,整個保障反而降低,對疫苗打好打滿的人來說,Omicron的低重症率真的沒什麼好擔心的,更不需要這張保單;而還沒打疫苗的,去打疫苗的效益比這張保單好多了。
不知道看完這篇的你,對防疫險是不是有更深的認識了呢?也許每家保障內容不太一樣,但不管是什麼保險,最重要的就是契約條款。如果還在考慮的人可以參考這篇,確認1~4類法定傳染病是不是會折減、隔離治療算不算隔離、突破性感染有沒有時效性等等,讓細節裡的魔鬼無所遁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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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治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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